主旨:函轉嘉義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已完成電子公文交換作業建置,自即日起可進行公文電子交換收文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嘉義市政府103年1月22日府企資字第1031900284號函辦理。
二、嘉義市政府前因組織修編,新增局處「都市發展處」,成立初期尚未能收受電子交換公文,而由嘉義市政府代為收文;今該處已完成公文電子交換建置,機關交換代碼為「376600000AU690000」,即日起可進行公文電子交換收文,請多加利用。
三、檢附嘉義市政府原函一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