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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鼓勵學生參與「國民體育日」跳繩活動宣導1份,請 貴校轉知所屬參與「國民體育日全臺學生跳繩串聯」活動之學生家長,請 查照。

主旨:檢送鼓勵學生參與「國民體育日」跳繩活動宣導 1 份,請 貴校轉知所屬參與「國民體育日全臺學生跳繩串聯」活動之學生家長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3 年 8 月 6 日臺教體署學(三)字第 1030024084 號函辦理。
二、配合「國民體育法」第 6 條修正規定,本署除規劃學生在校 150 分鐘推動策略方案,將跳繩運動列為多元運動選項及普及化運動縣市自選創意項目外,另配合國民體育日( 9 月 9 日)強化宣導運動觀念,增進學生運動參與機會,並維護我國傳統固有民俗體育,於 103 年 9 月 9 日(星期二)辦理旨揭活動。
三、請於 103 年 9 月 5 日前轉送學生家長,並協助宣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