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銓敘部函以,為推動性別平等,各機關於組設甄審及考績委員會時,委員之任一性別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三分之一,請 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2 年 11 月 25 日部法二字第 1023783246 號函辦理。 二、檢附前開原函影本 1 份。